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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山西网 11 月 7 日电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昨日,笔者从山西省安全监察局了解到,太原市已基本建设完成的三家煤层天然气加气站,由于无证经营和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储存煤层气,被强令停止建设和经营活动,并受到处罚。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三家煤层天然气加气站都是太原晨光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和太原市公交总公司共同兴建的,分别是:位于太原市南上庄公交公司停车场的一号加气站,位于太原市体育馆公交公司停车场二号加气站和位于太原市下元公交公司停车场三号加气站。这三家煤层天然气加气站无一例外未经“安全审查批准”就擅自建设并私自储存煤层气,而且在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
山西省安全监察局和太原市安全监察局联合查处,要求三家加气站立即停止建设和经营活动,三日内前往省安监局接受处罚,而山西省安全监察局执法总队也将对其下达处罚告知书,按照有关法规准则对其违规行为处以罚金。
据了解,今年太原市计划建天然气加气站 20 座,可满足 1000 辆公交车和 4000 辆出租车的加气要求,目前改装完毕的 200 辆公交车和 100 辆出租车正在试运行,受查处的位于南上庄公交公司停车场三号加气站于 9 月 16 日投入使用,是省城首家煤层天然气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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